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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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拘传疏导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8-08-10 10:36:46


    密山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案件时,注重对被执行人员进行疏导规劝,使其想办法还款。

    齐某今年五十岁,是某单位职工。他在2014年向董某借款9000元。一直没有还款。董某在2017年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调解分期还款,但在其还了四千元以后便不再还钱了。2018年7月,董某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向齐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并在其仍不履行的情况下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是齐某仍不为所动,坚持说没有钱。法院通过调查发现其工资已因为其他案件被冻结划拨。最后,执行人员将其拘传到法院,通过训诫和谈话,执行人员了解到其欠了不少外债的现状,对其进行了规劝,鼓励他重新振作起来,好好生活。齐某非常感动,表示要还上债务,过好晚年生活。他想办法凑齐了钱,还给了申请执行人。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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