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密山法院收到上级法院通知,密山法院女法官马玉芳撰写的《超载行为的责任认定——崇海侠、杜玉莹诉李庆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并选入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辑的《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这是密山法院继郑刚法官之后,第二位获此殊荣的法官。
马玉芳同志2004年考入密山法院,是一名80后女法官,曾先后被安排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都能工作严谨,刻苦钻研,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多次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干警荣誉称号。在生活中也待人诚恳,乐于助人。她是年轻法官中的杰出代表。在今年7月,她以优异的考核成绩顺利入选为第二批员额法官。
祝贺马玉芳同志!希望全院干警以马玉芳同志为榜样,拼搏进取,共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