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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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15 10:10:44



庭审现场

    11月13日上午9时,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案件。这是密山市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第一起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密山市委政法委书记丁淑凤、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荣杰旁听了此次庭审并对这次庭审给予了精心指导,密山市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分代表也旁听了庭审,多家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2013年以来,以被告王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崔某、王某某、李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某实际控制的密山市金柜典当行为据点,在密山市共同或分别实施了多起犯罪,寻衅滋事,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伤害,打击报复群众;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等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分别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罪名较多,将择期宣判,各媒体也会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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