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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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执结完毕一起大标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21 16:24:51


    随着雪暴行动的深入开展,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近日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陈某及密山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给付欠款73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执行人陈某承担,于12月10日立案执行,本院于2018年12月11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于12月13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陈某及密山市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院内的140吨水稻,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及密山市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经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消息,被执行人陈某有变卖已扣押水稻的行为,我院执行法官吕国祥和执行员范增凯及时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并带回法院进行调查询问,被执行人陈某表示卖掉4车,给郭某3车还剩3车在院里,被执行人陈某做出保证书,剩余水稻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某处置,经执行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2018年12月17日在我院执行干警的监督下,申请人王某拉走被执行人陈某3车水稻共134.1吨,送至烘干塔共卖近29万元。我院执行法官吕国祥和执行员范增凯在银行扣划被执行人陈某建行账户42.9万元,加上迟延履行利息,保全费,执行费,还差3.9万元未到位,申请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3.9万元,不再追究被执行人陈某责任,案件执行完毕。

    雪暴行动在继续,我们执行局干警并没有停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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