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密山市人民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促进生产,保障民生。
日前,密山法院执结了一件1600元的涉民生案件,案件标的额虽然很少,但执行干警仍保持高度的重视,认真的处理。
2017年6月份马某某与王某某因代理活动中劳动报酬一案起诉到本院,争议数额为1600元。虽然争议数额不大,接到判决后,双方都提起了上诉,中院判决结果王某某给付马某某1600元。因一直未收到王某某的钱,马某某于2018年12月25日申请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当天下午就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场,经过了解,得知双方当事人以前就认识,并且都认为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法官耐心说理讲法,王某某意识到了错误,当场给付马某某1600元,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多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