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英霏,女,现任密山法院团支部书记、政工科科员,2018年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她任团支部书记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基础,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工作,并使青年干警们在思想上认识到各项活动的必要性,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文化、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学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公务方面,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保证这些工作有效的完成。在扶贫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多次来到贫困户赵树成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向其宣传扶贫政策,踏踏实实进村调研,帮助联系务工地点。
在工作作风上,细致严谨,思路清晰,工作有条不紊,对繁琐的事务从没产生一丝一毫的懈怠、厌倦心理,对每一件事情都能做到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始终积极组织各项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东北老航校、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春蕾行动”、“金秋助学”、“关心关爱特殊儿童”等,多措并举传递司法正能量。
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刻苦学习,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无悔的脚印,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丛英霏同志会再接再历,用勤奋和奋斗继续诠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