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印发《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被命名为2017-2018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自然情况
裴德法庭创立于1961年,一直是作风过硬,争先创优的集体。裴德法庭秉承优良传统、以公正效率为中心,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诉讼引导和便民服务环境,全天候专人值班,并配备了应急药物、老花镜、雨伞等,为当事人诉讼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所获荣誉
2017年度,被授予市级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8年度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同年,被裴德镇党委、政府共同授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标兵驻乡单位”光荣称号,也是多年来唯一获取殊荣的基层单位。
三、队伍建设
创建学习型法庭,法庭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理论联系实际,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创新力,引导全庭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爱岗敬业。
四、工作业绩
2018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366件,结案363件,结案率为99.17%,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优化诉讼引导和便民服务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为民服务。同时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制度,受到上级及群众的认可。
近年来裴德法庭一直立足于审判管理、服务地方和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公开,不忘青年文明号集体初心,身体力行的实践着为人民服务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