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节本应该是子女和父亲享受天伦之乐的日子。可密山市的周某光却因为拒不给付他的父亲赡养费和医疗费而在拘留所度过。
周某发是密山市某乡农民,今年六十五岁,儿子周某光已经成家,因为在日常生活中父子两人产生了矛盾。于是周某光和妻子搬出去独立生活。2018年至2019年,周父因病三次入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三万多元。由于周某光期间没有给付费用。周父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周某光给付医疗费及赡养费。经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周某光给付医疗费,并每年给付赡养费。可是周某光一直没有给付。无奈之下,周某发申请执行。面对执行通知书,周某光因为还为以前发生的不快耿耿于怀,就是说自己没钱,在父亲节的前两天,执行法官依法拘留了周某光。
父亲节的第二天,执行法官到拘留所和周某光进行了谈话。执行法官晓之以理,从亲情到法律,对他进行了劝解和疏导,让他站到父亲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自己身为子女也为父母,如果自己的子女这样对待自己,该作何感想。一番话语说服了周某光,他让妻子将医疗费及赡养费交给了老人,老人也原谅了儿子,表示今后要处理好家庭事务,一家人和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