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密山法院判决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投资款109万元。在王某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查封评估了徐某的房屋,申请执行人同意接收该房屋。法院已张贴了倒出房屋公告,可徐某一直拒不倒出。徐某妻子汤某为徐某的委托代理人。
2019年6月25日,执行人员和汤某谈话,汤某情绪激动,不但不履行法院发出的倒出房屋公告,而且还态度恶劣,公然撕毁了执行笔录,执行法官对其依法拘留。汤某看到拘留证,汤某意识到了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她当即向执行人员道歉,道歉后向法院具结悔过,并当即表示同意倒出房屋。
为了能尽快执结本案,执行法官顾不上吃饭,当天晚上就带领执行法警赶往现场。汤某主动配合清理了屋内物品,当场将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看到执行法官大热的天挥汗如雨,饿着肚子忙着制作笔录,清点物品,特别感动,说真的感受到了在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