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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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国徽去审判,化解纠纷邻里乐

  发布时间:2019-07-26 09:10:55



开庭现场

    因为相邻土地界限不明,林某在地头扔放葱皮等杂物与乡邻王某发生了口角,继而双方开始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致使原告王某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一万五千余元的治疗费用,被告林某仅支付了医疗费2911元,其余费用拒不支付。

    7月22日,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立案并受理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7月24日13时30分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一行三人带上国徽驱车前往连珠山镇发展村对该案进行调解。

    因连珠山镇发展村修路,又赶上连续的雷雨天,道路泥泞、坑坑洼洼不平坦,干警一行三人绕行30多公里路,15时30分才赶到发展村,找到原告王某和被告林某。法庭干警将国徽悬挂在路边的树上,借用邻居家的桌椅,将原被告标牌摆放整齐,庭长赵永贵就地开庭审理此案,在田边地头对本案进行调解。

    赵永贵庭长向双方当事人说理释法,劝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进半小时的调解,双方的态度缓和下来了。看出双方有谅解的可能,正在这时天空又下起了雨,双方当事人都主动想帮工作人员打伞,赵永贵庭长抓住时机,说出他们都有善良的品质,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明白远亲不如近邻,发生矛盾后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让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方的心结彻底解开了,双方当事人都说:“赔多少钱不重要,让我们明白了发生纠纷后不要冲动,应该理智的去解决问题。”看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情景,干警们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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