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星期六,在拘留所内的被执行人焦某国松了口气,庆幸自己终于熬过了十五天。半个月前,他因拒绝报告财产被密山法院依法拘留十五天。他在欣喜地等待着将他释放的那一刻,没想到法院执行人员带来的不是解除拘留决定书,而是因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其再次对他拘留十五日。
执行人员告知焦某国如不履行,视其行为仍可继续拘留。焦某国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就傻眼了,精神顿时崩溃了。他本想着硬挺过这十五天,法院也将拿他没有办法了,他可以继续赖帐。看到决定书,他才意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他马上和家属取得了联系,让他们立即筹钱。
当天下午,他的家属主动联系执行员,拿着十万余元现金,当场将全部欠款交付给申请人,焦某国也当场具结悔过,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法院能谅解。基于法焦某国给付了全部欠款并已具结悔过,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续拘留的决定。
此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