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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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学”中学法

  发布时间:2019-09-18 14:21:31


    最近综艺《中餐厅》第三季店长黄晓明的“不要你觉得,要我觉得”、“你们不要闹了”、“都听我的”的言论成为众多网友争相模仿的一个热梗,俨然掀起一股“明学”之风。但是模仿娱乐之余,就有人在生活中对“明学”身体力行。 这样真的好吗?

    前些天,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案件:原告乔某有一台收割机,与7户农民口头协议秋收时为他们收割作物,被告谭某此前联系过乔某,请求他为自己收割,但是因为乔某有空的时间与谭某的安排有冲突,所以没有敲定日期。乔某觉得不能在农忙时间让机器闲着,就把收割机排给了其他农户使用,当谭某看到乔某在地里帮别的农户收割时,谭某觉得自己打招呼在先,应该听他的,先收割自己的地,乔某怎么能让别人插队?一怒之下找来了李某,冲上正在作业的收割机,对乔某辱骂殴打,李某把乔某拽下车,与谭某一起殴打乔某,致使乔某住院治疗40余天,经医院鉴定为10级伤残,后乔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谭某李某赔偿乔某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谭某、李某互负连带责任;同时驳回了乔某、谭某的其他诉求。

    根据我国依照《中华人民和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小编温馨提示大家,“明学”娱乐娱乐就好,要是真的模仿“霸道总裁别惹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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