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五项举措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走访,在法院与企业之间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妥善审理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各类合同纠纷、融资纠纷、企业破产案件、股权纠纷、基本公共服务等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深入开展“大调解”活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平息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大为民服务力度,全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更好地解决“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五是全力提高实际执结率,以执行促稳定,以执行促发展。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继续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提高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全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提高执行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