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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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12-05 14:46:11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加大司法救助,开展法制宣传等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及家事审判庭,由资深女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及家事审判工作。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三年来,审结涉妇女儿童案件1133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给予法律援助,减缓收取诉讼费用8.7万余元,免收1.4万余元。强化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调解,强化公开审判和巡回办案工作力度,调解涉妇女儿童案件970件。二是发挥审判职能,分类逐案施策。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快审快执,给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并从经济赔偿方面,尽量照顾受害妇女儿童;在审理被告人是妇女的案件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判缓刑;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做到庭审讯问、庭审调查、法庭辩论与教育相结合。在民事审判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如: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有家庭暴力行为,发放密山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联动配合。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在街道和社区及学校进行宣讲12次;邀请辖区的妇联干部参加“关爱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开放日活动3次;开展审判延伸服务,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制度5个;完善与妇联的协作联动机制,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把邀请妇联干部参与调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方法,妇联干部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0余件,形成维权合力。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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