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11点左右,法警万远睿、贺新童、李宇龙三人在执行防疫夜巡任务,排查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两个外地牌照的车辆行驶在密山市惠民三期旁边的路上,引起他们的注意。当他们上前排查时,对方极不配合,拒绝提供身份信息和通行证,无法证明自己身份。法警万远睿马上用对讲机呼叫一号巡逻车前往支援。女警贺新童、赵纭鹤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其他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
因为两位司机都是满口酒气,始终不肯配合,无法查明他们的身份,于是法院夜巡干警依法把两位司机移交交警队。经化验,两个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121ml 和150ml。已经超过了酒驾的范围,他们因涉嫌醉驾,被交警队办案人立案侦查。
临近深夜12点,在交警队的帮助下法院干警调取到两人的身份信息,都是密山人,排除了外来人员的情况。夜巡干警心中旋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本次事件实为法院干警防疫夜巡偶遇,并非法院有权限直接处罚醉驾行为。要待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结束、由检察院移交至法院,才可以对两位醉驾司机进行刑事处罚的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