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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视界】跟《斯黛拉的反击》学法律(一)

  发布时间:2020-03-18 11:05:29


    因为新冠肺炎防疫,小伙伴们度过了一个史上最长的春节假期。有些人说在这期间里,不爱运动不爱做美食,只能追甜剧、吃狗粮、当个柠檬精,结果除了长肉什么收获都没有。别怕,你追剧也能涨法律知识!最近的热播剧《完美关系·斯黛拉的反击》,表现不俗,我们就从这部剧学起来。

    剧中朋坤资金的一点五亿元下落不明,创始人杜少鲲和江远鹏下落不明,导致江远鹏的DL公司也跟着受了牵连,几个合伙人商议召开董事会,选出新总裁力挽狂澜。舒晴和威廉支持斯黛拉为新总裁,没想到,江总的妻子李月如却推荐女儿江达琳做新董事长兼任总裁。之前已经同意支持斯黛拉的兰总,因为儿子兰若辉吃回扣的事被李月如掌握了证据,只能转而支持李月如。邱总见风使舵,也倒戈。董事会上,李月如因持有江远鹏的委托书,拥有投出两票的权利,加上兰总和邱总的两票,以多胜少,帮女儿上位。

    在这一小段故事中,有几个涉及法律常识的词:

    1、 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活动,并由本人承担委托事项法律后果的法律文书。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办理特定事务的权利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条件的规定,只要是双方行为人具有签订委托书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剧中的李月如持有丈夫江远鹏的委托书,公司的法律顾问何律师也知情,因此她在董事会上替丈夫投票,支持女儿当新总裁,是合法的。

    2、 吃回扣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163条规定,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剧中兰总的儿子的兰若辉变相得到一千一百五十万元的回扣,已经构成此罪,且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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