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时刻,密山市人民法院坚持注重有效、有序防范疫情和提高审判质效,安全开展庭审活动。近日,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通过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有效推进了民商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二庭法官杨劲松受理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某村民委员会土地合同纠纷一案,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于3月18日,向被告某村民委员会送达了开庭传票。由于当事人不具备网上开庭的条件,且不按时开庭需要再次下达传票,耗费人力物力资源,增加此案相关人员的接触传染机会,故决定于3月23日现场开庭。为保证到庭人员安全,每次开庭前,对当事人进行了安全检查和体温测试,现场设备做了消毒防范,法官、书记员、当事人佩戴口罩。
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双方陈述,法官发现原被告有非常重要的证据却未向法院提供,于是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分配了举证责任,责令在3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3月30日上午,重新开庭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