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房屋中介公司将一套有经济纠纷的房子卖给客户于老板,于老板支付了首付款和中介费后发现,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继续交易。于老板去找“阿拉丁”讨要说法,却吃了无赖郎店长的闭门羹。于老板找了一群老年人在“阿拉丁”门口打牌、跳广场舞、发传单。老年人一边发传单,一边对过路的行人宣扬“阿拉丁”的卑劣,逼得“阿拉丁”公司不得不连夜搬走。回到现实生活中,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
关键词:中介
法律上将中介称为居间人。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阿拉丁”向客户介绍房子时,应提前做好功课,并将其真实情况告知于老板。所以于老板遭受的损失,应由阿拉丁承担。
如果协商不成,于老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并且返还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和相关损失。如果害怕诉讼时间较长,对方偷偷转移资产,于老板可以在起诉时,一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样冻结资产后,无赖中介就无法转移财产,保证于老板胜诉后能拿回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