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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回响】我们眼中的民法典(7)

  发布时间:2020-06-12 13:24:21



民一庭法官刘元芹正在观看两会开幕式


备考干警 蔡欣欣

    民一庭法官 刘元芹

    民法典可谓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民法制度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整部法典涉及诸多方面,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完善了以往的法律漏洞,也增添了许多新内容。作为法官而言,无疑我们要加大自身的学习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法条的内容,了解背后的法理,为以后的裁判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好在万变不离其宗,我们有信心在工作中应用好、实践好,为经济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政治部科员李爽

    编纂一部属于我们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多少法学人的梦想。如今,在我们翘首期盼中,民法典终于出台了。它凝结了无数法学专家的心血,是几代人数十年来潜心研究的结果。在这里我们每个受益人都应当向那些在背后付出艰辛的法学家们献上诚挚的敬意。

    随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这部法典与以往的法律相比,与我们的生活更加贴合紧密。它与时俱进的规范了新时代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高空抛物的监管查证、小区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归属、见义勇为的责任和补偿、“校园贷”“套路贷”的法律定性等。

    对于法官来说,更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工作中最好的指导。有法可依,让很多平时处理相关案件时棘手的问题变得迎刃而解,离婚冷静期的处理方式、离婚债务划分方式等通常使用的处理方式变得名正言顺。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有了明确的限制。这些内容纳入法典,都让人眼前一亮。

    作为法院工作者,我日后也要深入学习民法典,更好地宣传、运用。

    备考干警 蔡欣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我们将迎来民法典的新时代,大家对民法典的关注点都非常之高,民法典审议的通过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息息相关的影响,譬如说民法典对婚姻家庭便进行了更加细致和切合实际的规定,因此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中“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浅谈以下看法。夫妻双方就终止婚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等事宜已经达成一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在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间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近些年来,生活中常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产生离婚的想法,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随着离婚率的逐年增长,对社会、生活、家庭都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中常常会因琐事而产生矛盾,一旦婚姻走到尽头,对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等都产生重大的影响,而往往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孩子,所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是非常之重要。为此,民法典中新增“离婚冷静期的三十天”这正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对离婚意愿的重新审视的机会,也是让双方对婚姻的重新考虑的时机。待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即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然此规定并不是反对或是禁止离婚,如在前述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是自愿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因此,如一旦出现协议离婚的情况,还请双方冷静思考、全面考虑,待冷静期届满后再作出决定,我认为此项规定对保持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对社会起到重要的积极意义影响。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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