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打官司不求人

雇主拖欠工资,农民工应及时保留证据

  发布时间:2014-03-12 14:19:07


    密山市人民院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直遵守“快立案、快结案、快执行”的三快原则,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但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如何收集、保留有利证据。一些不良雇主就利用农民工的这个弱点,故意不为农民工出具欠条或只出具落款为经手人字样的工票,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摆出事不关己或自己也是为他人打工的受害者姿态,导致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审结,甚至会出现农民工因不能提供有利证据,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形出现。故此农民工在遇到工资不能及时结清时,一定要雇主出具欠据等合法有效的证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宿伟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