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密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职,任命刘文辉为密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刘文辉代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带领密山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上级法院要求和本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回报组织的培养、代表的信任,群众的期盼。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密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动密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