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法庭管理制度,出台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人民法庭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树立了基层法庭良好形象。
加强人民法庭纪律作风规范化。建立人民法庭考勤签到及保卫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晚间要有干警值班值宿。在庭内或外出办案时要求着法院制服,外出办案干警填写《外出办案报告表》,由庭长签字后定期交院监察室备案。对法庭车辆进行严格管理,除外出办案或住宿法庭情形外,一律停放到院内统一保管。设置专职档案室和档案管理人员,规范归档、阅卷、调卷的相关措施,提高卷宗安全。
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规范化。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干警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着法院形象。该院将素质高、业务强的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每个法庭都配有二名以上法官、专职书记员、法警和人民陪审员,充实法庭办案力量,增强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加强人民法庭监督评比规范化。在人民法庭设立当事人接待室,安装监控摄像设备,法官会见当事人只能在接待室进行,避免与当事人单独接触,提高公正性与透明度。密山法院审务督察员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督察方式,随时对人民法庭的庭审秩序、安全保卫措施、工作纪律、廉政建设、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察。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该院处罚制度处理,将督察结果记录备案,作为年终评比“优秀人民法庭”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