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年文明号裴德人民法庭每到春种秋收时节,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不误农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就地办案,实地进行调解。既宣讲法律知识,又促使纠纷快速有效解决。近日,裴德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原告耿某某离开原住所地已多年,2017年回村时发现,其宅基地东侧堆满了柴火,还多出一座玉米楼子。经打听才知道是被后搬此地居住的王某某占用。耿某某要求王某某将占用的土地返还,但王某某表示,土地上的柴火和玉米楼子已存放多年,是其在购买房屋时一并花钱取得的,不同意返还。因此,双方发生纠纷。后经富源村委会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纠纷持续多年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无耐王某某来到了裴德法庭,希望能够尽快要回土地。
收到起诉状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富源乡富源村,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富源村驻村调解室,并邀请了驻村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认真查看了耿某某提供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又向驻村调解员了解情况,查清了耿某某房屋东侧40米范围内属于其宅基地使用范围,王某某也只是占用部分土地。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向双方讲解了关于宅基地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并劝解双方用理性的思维来判断自已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驻村调解员也积极参加其中,劝导双方当事人能够互信互谅,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为了确认需要返还的土地范围,办案法官又与驻村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了现场,按照耿某某建设用地使用证所标明的范围进行了实地测量,明确了土地界线,并做了标记。通过调解,王某某认识到自己在购买房屋时未能尽到注意义务,侵犯了耿某某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意尽快将占用的土地予以返还,但需要一段时间清理土地上的物品及建筑物。
在法官离开时,耿某某激动的表示:“没想到困扰多年的心结通过法官调解,就得到了快速有效的化解,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