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密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宣讲报告会,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同志作“三个规定”宣讲,全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审判执行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四长”宣讲会,由公安局局长、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司法局局长“四长”,向全市各单位领导干部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确保“三个规定”宣讲全面覆盖。
会上,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同志介绍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落实“三个规定”需要把握的问题,司法人员遇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置,遇有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或者打探案情应当如何办理,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有哪些要求,以及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新要求等内容。通过宣讲、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推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