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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特定数额的红包,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

  发布时间:2021-08-03 14:23:31


    最近,小明和小桃这对模范小情侣出现了情感危机,曾经的浓情蜜意最终还是被柴米油盐的生活冲淡了爱情的甜蜜,分手在即,小明觉得憋一肚子气,想要收回自己曾经发给小桃的特定数额红包52000元,小桃觉得不可理喻,明明是送给自己的礼物,怎么还有收回的道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特定数额的红包,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呢?

    发红包实际上是一个金钱上的赠与,在大的范围来说属于动产的赠与,在接受赠与的时候要根据对方的身份判断赠与物是否需要返还。如果是老公发的红包,双方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离婚时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如果是男朋友进行的赠与,需要区分赠与的目的:以谈恋爱为目的的赠与,属于普通赠与,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动产交付了,受赠人不需要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未达成目的,受赠人需要将价值较大的赠与物返还。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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